第二十一条

有效

血站应当提升献血服务水平,依法向社会公开执业许可、献血点设置、服务热线、献血流程、用血费用减免办理指南、献血奖励和优待政策等信息,为公众提供献血预约、信息查询、服务咨询、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等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