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第三章 重点治理第十六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