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旅游安全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关注相关风险,遵守安全警示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范。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