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文化旅游、市场监督、行业组织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推动旅游市场行业组织制定本市团队旅游线路等旅游产品参考价格,并由旅游行业组织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