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规范第二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提供交通、餐饮、住宿、免费导游、优惠门票等服务为由,非法拦截车辆,纠缠、围堵旅游者,诱导或者强迫消费。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