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职责第十八条有效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民族宗教、体育等部门依法履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