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七条有效人事任免案、撤职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按照《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