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停车位一网统管,向公众提供停车位实时发布、停车引导、收费信息等服务。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将实时停车数据上传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