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停车位一网统管,向公众提供停车位实时发布、停车引导、收费信息等服务。

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将实时停车数据上传智慧停车管理系统。

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