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委托第三方经营的,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经营者。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