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立项和法规草案的起草第十六条有效本市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可以提出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书面建议,建议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地方性法规名称、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及依据等。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