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四章 安全防范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明确网格员在反间谍安全防范方面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情况报告等工作职责。探索建立国家安全联络员制度。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