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四章 安全防范第二十六条有效驻外机构或者驻外人员的派出单位应当落实情况通报、反间谍技术防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指导。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