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三章 工作职责第十五条有效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推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加强对教学和学校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管理,并检查其落实情况。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