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已修改物业服务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专项服务业务。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