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草案的起草第十八条有效起草法规草案,应当针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遵循立法技术规范,提高法规草案质量。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