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有效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处五十元罚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