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二章 学校国防教育第十六条有效学校国防教育应当与兵役宣传教育相结合,增强学生依法服兵役的意识,营造服兵役光荣的良好氛围。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