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条有效本市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城市的交流合作,推动市场规则衔接和政务服务协作,更好承接大湾区辐射、打造西海岸重要支点,优化开放合作环境。发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区和中国(阳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作用。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