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条有效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建设服务型政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