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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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和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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