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统筹做好日常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的应急接种工作。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