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费第三十九条有效河道堤防的防汛岁修费,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担。属地方财政负担的,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河道整治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除国家安排的部分资金外,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