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鼓励其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