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职业中介机构应当诚信服务,守法经营,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放置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从业人员姓名、照片等信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建立服务台账,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认定属实的,可以享受政府补贴。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