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科学技术奖,重点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