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