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保护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自由的规定第七条有效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如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为涉嫌犯罪,必须依法立即逮捕、刑事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否则可能严重影响案件侦查,又来不及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的会议时,可以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许可,再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下一次会议确认。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