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垄断建筑市场,或者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