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培育支持第十九条有效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制定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办法和支持政策。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普惠托育机构支持政策,按照不低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障标准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