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编制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