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可循环利用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鼓励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项目;鼓励对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的循环利用,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

新建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应当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绿化工程建设。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