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第三十条有效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