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风景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必须向风景区管理机构登记后方能开放,宗教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