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第四节 电梯的特别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梯使用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及网格员的宣传教育、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等功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解决无责任主体、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维护保养单位电梯的管理问题。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