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居民委员会兴办便民利民的生产生活服务事业,需要场地、贷款和办理证照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应当优先解决,给予优惠。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