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三条有效选民对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者另选他人。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