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二条有效进行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时,应当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