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章 鄱阳湖湿地保护特别规定第三十七条有效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增加沿湖地区农民收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托鄱阳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发展生态旅游。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