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