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生态环境、林业、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参加的信息共享机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动态监测,建立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以及应急响应机制,防止生态环境破坏,保护重要生物遗传资源,防控外来物种入侵。

市公安、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应当对生物遗传资源及其产品的市场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非法交易活动。

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