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权限和程序第六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2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