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误时投放点,为误时投放的居民提供方便。

误时投放的居民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误时投放点。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