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章 分类投放第十六条有效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布的投放时间和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垃圾收集点的相应收集容器中。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