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生态公园的重点建设地段应当编制详细规划。生态公园的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根据矿业遗迹、地质遗迹等的保护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生态公园的详细规划,应当符合生态公园的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