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生态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生态公园的概况和评价;(二)生态公园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三)生态公园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矿业遗迹、地质遗迹的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四)交通专项规划;(五)景区规划;(六)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七)标识系统;(八)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