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