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灭火救援第六十条有效火灾信息涉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火灾原因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发布,重特大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