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从事洗染业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共同确认洗染前衣物状况,向消费者介绍衣物洗染效果,并在服务单据中注明相关内容。造成衣物损坏、串染色、遗失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