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技术市场必须贯彻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按照统一管理、多家经营、管理与经营分开、为基层服务的原则,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贸易活动,鼓励技术与资金、物资配套,开展综合、全程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