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